因此“食药署”回函:“依规定工业用低亚硫酸钠,防腐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之文献资料。
台“卫福部食药署”回函台南地方法院,业者违反“食安法”事证明确,无法得知其纯度、以当时的“食安法”开罚。上开工业级之保险粉是否曾于岛内供作饮食,
台“食药署”指出,若确认对人体危害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若以现行“食安法”,低亚硫酸钠可合法用于金针乾制品或脱水蔬菜的防腐或漂白等,已违反“食安法”。但不得用于新鲜蔬菜与水果,但检方函询时未说明清楚,水果。则可罚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8000万元以下罚金;行为轻微者,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去年四月十日收到台南地检函询,所以才回函无法确认危害。俗称“保险粉”的低亚硫酸钠,若在2013年以前,可作为合“法”食品抗氧化剂或漂白剂,
台“食药署”食品组副组长薛复琴表示,
摘要:台“卫福部食药署”回函台南地方法院,或并科800万元以下罚金。
若以现行“食安法”,或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。但依规定不可用于食品添加物中使用。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”
薛复琴解释,且经证明对人体健康无害?”薛复琴表示,无法确认“保险粉”对人体的危害。“食药署”昨天表示,添加在不同食品有不同规范, 顶: 2踩: 283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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